原來神很渺小!

1409595_99556189近期接二連三的新聞,都令人懷疑「事情有沒有這麼簡單?」無論是客機失蹤、郵輪沉沒、鐵路工程延誤等,我們都想知道背後所隱藏的真正原因。為何我們想知道真相呢?對於那些與我們相離十萬八千里的事件,我們知道了真相又如何呢?

想知道真相的原因或者也不能排除純綷想知,說白一點,就是想「八」一下!但我也相信大部份人「想知道」的理由,是希望真相大白,公義得到彰顯!即或事情與自己無關,但能看到真相,就對「這個世界還有公義」抱有希望,若能看到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」時,心裡更會泛起一種莫名的喜悅,相信這就是骨子裡的「正義感」吧!

但是,知道真相是否必定能彰顯公義呢?

曾有領袖犯罪,痛心流淚,悔改認罪,大會表示既然如此,犯罪者亦願接受教會紀律,會眾應伸出接納之手,對罪完全恨惡,對人完全接納,會眾一致認同。只是事情並非如此簡單,真相是領袖不單犯教會紀律,更是觸犯法律!然而,領袖只要向神認罪便足夠,不用到警署自首。這有甚麼公義呢?

先不論教會是否應該勸該領袖自首,從另一個角度看:為何領袖有勇氣向至高至大的神俯首低頭、披麻蒙灰地認罪,卻沒有膽量到神所創造的人面前自首?能承受神的公義審判,卻接受不了地上的公義嗎?

或者,信仰上神的地位當然是很崇高的,但現實是,神看不見,而自首有可能要面對法律的制裁,罰錢事小,萬一要坐監可就不得了!教會家醜,教會內知就算罷,萬一上了法庭,就必定公諸於世!

這會否反映了我們內心正在說:神的審判比不上地上的制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