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際關係」是指一種非因利害、從屬、血緣等任何因素,在人與人之間所建立起的關係。人際關係定義是互相認知、合作或競爭、領導或服從等關係。某一時段與某人經常保持的社會接觸;互相交往思想、感情、行為表現,而產生的互動關係。更廣義的人際關係包含文化制度模式與過程方面的社會關係。
首先,破壞人際關係的一種普遍「毒素」是太在乎別人看法。試想:一個人被朋友出賣後更被人把事情扭曲散播,抹黑。面對這種情況時,當事人便會覺得自己每天都像被無數眼睛窺視,别人交頭接耳都彷彿在談論他的是非似的。這種心理上的威脅,可令人精神崩潰。聽說、城中某名人曾說過:「太在乎別人看法只有兩種結果,一個是自己很累,另一個就是被別人『玩死』,因為人家知道怎麼玩弄你。」
讓我們揭開這種「毒素」的真面貌,原來人類天生一種負面情緒,就是「苦澀」,當自己受到無辜欺負、損失、或受屈之時,心理上便產生一種不甘心的基本情緒(primary emotion),其中一種結果便是心中的「苦澀」了。聖經中「浪子的比喩」很生動地描繪了大兒子的「苦澀」(路加福音十五11-24)。
「苦澀」的基本情緒如果不正視處理,便產生「進級情緒」(secondary emotion),包括怨恨,憤怒,甚致暴力(包括言語上)。聖經裡「浪子的比喩」中的大兒子便是落在這「怨恨」的狀態中(路加福音十五29-30)。其實、被人怨恨仇視,自己一定不好過;但同樣,怨恨別人,自己更不會好過。況且結怨不解便形成「積怨」,到時「寃寃相報、何時了」!這種心態彷彿是將武俠小說中提到的彼此追殺搬到廿一世紀的時代。
「解怨」的良方是饒恕,聖經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」(馬太福音十八21-35)。當耶穌被出賣時,他說:「父啊,赦免他們!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。」(路加福音二十三34),意思是該饒恕這些無知甚或被人利用的人。讓我們追求清心(馬太福音五8),忘記在背後說三道四的行為,也饒恕對我們存惡意的。更不容許「苦澀」停留在心裡,徹底清除這種人際關係中的「毒素」。
作者:
袁海星博士曾任政府首長级公務員、奧運馬術公司行政總監、管理顧問、大學講師等;他現職香港一間聯營公司總經理。工餘担任專題演講、義務培訓顧問及撰寫文章等。
他的作品包括:Seven Myths in Career Success、〈事業人生〉、〈生命操練〉、〈專業里程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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