筆者在教會圈子常見的陋習之一,正是「喧賓奪主」的怪現象。筆者於新春期間參與了某區的培靈會,邀請了某間神學院院長作講員。培靈會,顧名思義,就是注重聖道的宣講,來培育信徒的靈性。可惜的是,講員尚未講道之先,已有了約一個小時的不同節目安排。
這正是基督教聚會又長又冗的陋習,主辦者常要節目多姿多采,美不勝收,結果帶來的是「喧賓奪主」,次要的反使首要的失掉了原有的價值。當講員講完道之後,出現的情況便是與會者不等唱回應詩,便要提早離場了,因為聚會時間已接近十時正了。
另一「喧賓奪主」現象,便是收集奉獻,竟有教牧呼籲信徒要用銀行授權每月自動轉賬方式,來支持地區聯合事工。筆者感到有關做法,又是「喧賓奪主」;地方堂會也不一定要求會眾如此做,為何有關組織因本身財赤而作出如此要求?
每項事工有其位置,每項節目有其限制;倘若教會領袖思考事物,只以本位為首,不嘗試以常識作判斷,只會弄巧反拙,美事成為醜事。再以堂會或機構的晚宴為例,有些作得恰當的,使主客盡歡的,就是節目精簡,讓賓客有機會席上交談,或友好們與主家拍照留念等;有些作得失當的,表演節目一大堆,賓客尚未喫完便要提早離席了。
「喧賓奪主」提醒我們無論是主辦者或參與者,聚會有開始也有結束,在時限內我們在一起是「所為何事」?當我們以為把時間表塞滿了項目,樣樣要有方為好,可能我們錯失了最重要的事。研討會或交流會,最重要的可能是台上台下互動交流的公開討論時段;倘若主辦者安排講員過多,造成的局面就是失掉了這段寶貴的即場交流。
當教會領袖能戒除「喧賓奪主」,各人能恰如其分,各有其位置,這方為美好的配搭。筆者在堂主任訓練、退修會或其它團隊培訓,經驗過不同角色,或作主持、或主講、或回應等,不要「喧賓奪主」,方能讓主在其中彰顯其榮﹗
[本文轉載自「香港教會網頁」,作者是胡志偉牧師,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。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