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接二连三的新闻,都令人怀疑「事情有没有这么简单?」无论是客机失踪、邮轮沉没、铁路工程延误等,我们都想知道背后所隐藏的真正原因。为何我们想知道真相呢?对于那些与我们相离十万八千里的事件,我们知道了真相又如何呢?
想知道真相的原因或者也不能排除纯綷想知,说白一点,就是想「八」一下!但我也相信大部份人「想知道」的理由,是希望真相大白,公义得到彰显!即或事情与自己无关,但能看到真相,就对「这个世界还有公义」抱有希望,若能看到「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」时,心里更会泛起一种莫名的喜悦,相信这就是骨子里的「正义感」吧!
但是,知道真相是否必定能彰显公义呢?
曾有领袖犯罪,痛心流泪,悔改认罪,大会表示既然如此,犯罪者亦愿接受教会纪律,会众应伸出接纳之手,对罪完全恨恶,对人完全接纳,会众一致认同。只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,真相是领袖不单犯教会纪律,更是触犯法律!然而,领袖只要向神认罪便足够,不用到警署自首。这有甚么公义呢?
先不论教会是否应该劝该领袖自首,从另一个角度看:为何领袖有勇气向至高至大的神俯首低头、披麻蒙灰地认罪,却没有胆量到神所创造的人面前自首?能承受神的公义审判,却接受不了地上的公义吗?
或者,信仰上神的地位当然是很崇高的,但现实是,神看不见,而自首有可能要面对法律的制裁,罚钱事小,万一要坐监可就不得了!教会家丑,教会内知就算罢,万一上了法庭,就必定公诸于世!
这会否反映了我们内心正在说:神的审判比不上地上的制裁?